工资总额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我对工资总额不太清楚,搞不明白它到底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每个月工资条上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有差异,我想知道在法律规定里工资总额算哪个,这对我了解收入情况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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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与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关系。 应发工资,就是员工在提供了正常劳动之后,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应当得到的全部工资。它包含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是在没有扣除任何费用之前的工资数额。例如,劳动合同约定月基本工资5000元,月度奖金可能根据业绩发放,若当月业绩达标奖金为2000元,那么应发工资就是7000元。 实发工资,则是员工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它是在应发工资的基础上,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各项代扣代缴费用之后的金额。还是以上面例子来说,如果当月应发工资7000元,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保和公积金等共1000元,那么实发工资就是6000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工资总额是按照应发工资来计算的,是未扣除任何费用之前的劳动者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所以,工资总额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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