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追缴欠税罪与偷税罪有哪些不同?


逃避追缴欠税罪与偷税罪是税收犯罪领域中两个不同的罪名,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看,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而偷税罪(在《刑法修正案(七)》后称为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 从行为方式来讲,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核心行为是转移或隐匿财产,重点在于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已确定的欠税。例如,某企业在被税务机关确定欠税后,将公司的一批重要生产设备偷偷转移到其他地方,导致税务机关无法通过拍卖该设备来追缴欠税,这就可能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而逃税罪主要是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来少申报或不申报税款。比如,企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以此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在犯罪主体方面,逃避追缴欠税罪的主体只能是欠税人,即负有纳税义务并且已经发生欠税事实的单位和个人。而逃税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犯逃避追缴欠税罪,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逃避追缴欠税罪和逃税罪在行为方式、犯罪主体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纳税人应当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如实申报纳税,避免触犯相关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