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是要自己写还是民政局有提供?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现在在纠结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处理。不知道是得自己去写,还是民政局那边会有现成的可以拿。想了解一下这两种方式的具体情况,哪种更合适,以及各自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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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既可以自己写,也可以使用民政局提供的范本。 首先说自己写离婚协议书。这意味着夫妻双方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把关于离婚的各项事宜详细、准确地写清楚。比如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想法,还要对子女抚养问题,像是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给多少、怎么给、探视权如何安排等;财产方面,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债务问题,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等内容进行详细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己写的好处是可以更贴合自身情况,但要求双方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有比较清晰的认识。 民政局提供的则是一个通用的范本,其好处是格式规范,涵盖了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框架,对那些不太清楚离婚协议要写什么内容的夫妻来说比较方便。不过民政局只有打好的格式文书,具体内容还是要夫妻双方自己填写。 总之,不管选择哪种方式,都要确保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符合法律规定,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协议前,建议仔细斟酌各项条款,如有需要,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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