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联系不到对方准备发公告,如果对方还不到庭怎么办?

我想和对方离婚,但一直联系不上他。现在打算发公告了,可我担心就算发了公告,对方还是不出庭,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处理呢?我能顺利离婚吗?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这些问题又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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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缺席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联系不到对方而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之后对方仍不出庭,法律上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通过公告的形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在公告期满后,就相当于对方已经收到了法院的相关诉讼文书。 当公告送达后对方仍不出庭时,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不过,在离婚案件中,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还是会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原告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也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于子女抚养权,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原告提供的相关情况来判决。如果原告能够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如经济条件较好、能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等,法院通常会将抚养权判给原告。 需要注意的是,缺席判决可能会使被告丧失为自己辩解的机会,对被告的权益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要尽可能提供充分的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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