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必须要去领证的地方办理吗?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可我们当初领证是在老家,现在两人都在外地工作,工作又忙,实在不想专门跑回老家办离婚。所以想问问,离婚是不是非得去领证的地方办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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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不一定要去领证的地方办理,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协议离婚不是必须去当初领证的地方办理,只要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行。比如,夫妻二人在A地领的结婚证,但其中一方常住户口在B地,那么他们就可以去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且自2021年6月1日起,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这些试点地区,非本地户籍的夫妻也能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是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诉讼离婚通常是向被告居住相关的法院提起,和领证的地方没有关系。比如被告长期居住在C地,即便领证是在D地,原告也可以在C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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