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起诉离婚时存款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过了冷静期但人在外地能离婚吗?

最近正打算起诉离婚,对财产这方面不太清楚,不知道自己名下和对方名下的存款在起诉离婚时算不算共同财产。而且过了离婚冷静期了,可我在外地没办法及时回去,这种情况还能不能顺利离婚啊,想了解下这两方面具体规定。
展开 view-more
  • #起诉离婚
  • #共同财产
  • #离婚冷静期
  • #外地离婚
  • #婚姻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起诉离婚时存款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如果存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通过上述途径获得的,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的工资存入银行形成的存款,就属于共同财产。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存款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明确只赠与一方的财产等,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存下的钱,并且有证据能证明存款的来源和时间,这部分存款就属于个人财产。 再说说离婚过了冷静期但人在外地的情况。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设置的,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的时间段。过了冷静期后,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根据相关规定,婚姻登记需要双方同时到场。如果人在外地,无法亲自到场,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的离婚意愿、证件等进行核实和确认,必须双方同时在场才能完成整个流程。 如果实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过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流程。 相关概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开始,到婚姻关系解除(离婚或一方死亡等)为止的这段时间。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