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房子共同财产一方给补偿金不要房,若对方不支付补偿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我和配偶离婚时,房子作为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约定一方给补偿金后房子归其所有,但现在对方拒绝支付补偿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具体的申请流程和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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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对于房子这一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一方给补偿金不要房,而当支付补偿金的一方拒绝支付时,另一方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相关的程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有生效的法律文书作为依据。例如,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这些文书需明确规定房产补偿款的给付责任。这是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因为法院需要依据这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也有规定。当事人有权在离婚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结束之日起的一年内,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例如,离婚判决书规定支付补偿金的期限是2025年3月1日,那么从3月2日起一年内,另一方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当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要求其在特定的期间内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被执行人未能按照要求履行,法院便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来实现债权: 1. 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在各个银行的账户信息,了解其存款情况,并根据需要对账户进行冻结,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资金,之后再将账户内的资金划拨到申请人的账户,以支付补偿款。 2. 查封、扣押、拍卖或者变卖被执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比如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贵重首饰等财产,法院可以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防止被执行人处置这些财产,然后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这些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后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将所得款项用于支付补偿款。 3. 对于房产补偿款这一项,很可能会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专业的评估,之后进行拍卖,将拍卖所获得的款项专门用于支付补偿款。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例如有权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仍然固执己见、拒绝履行裁判结果,那么他可能将会面临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的重大风险。相关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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