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患有精神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
我配偶患有精神病,我感觉这段婚姻让我压力很大,生活也受到了极大影响。我想知道从法律 角度看,在哪些情况下我可以和患有精神病的配偶离婚呢?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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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配偶患有精神病时,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离婚的。首先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精神病”在法律上通常指因精神上的疾病导致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这类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况,若能证明存在以下情形,法院调解无效后一般会准予离婚。其一,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也就是说,在结婚前对方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病的事实,结婚后经过治疗,病情依然没有好转。其二,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婚后久治不愈。即结婚前就知晓对方有精神病,并且与之结婚,但婚后经过长时间治疗,病情依旧没有改善。其三,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患上了精神病,经过长时间的治疗也无法治愈。
在处理与患有精神病配偶的离婚问题时,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因为精神病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在诉讼过程中,要先确定精神病患者的法定代理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其参与离婚诉讼。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对精神病患者的生活安排和经济帮助等问 题,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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