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奶奶先于父亲去世,姑姑有继承权吗?
家里涉及到遗产继承的事情,爷爷奶奶走得早,在父亲之前就离世了。现在想弄清楚姑姑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对爷爷奶奶遗产的继承权。主要就是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姑姑有没有资格分这份遗产,想了解这方面具体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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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爷爷奶奶先于父亲去世这种情况下,姑姑是有继承权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继承权,简单讲就是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姑姑作为爷爷奶奶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中,如果爷爷奶奶没有立下遗嘱,那么姑姑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就有权利参与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而且在没有遗嘱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会均等分配遗产。 不过要是爷爷奶奶生前立下了遗嘱,对遗产分配有明确安排,那么就要按照遗嘱来执行。如果遗嘱里没有把遗产分给姑姑,那么姑姑就不能按照法定继承来获得遗产份额。 举个例子,假如爷爷奶奶有一套房子,没有遗嘱,姑姑和其他同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人,就都可以要求分割这套房子的份额。但要是爷爷奶奶立遗嘱说房子给某个孙子,那就按遗嘱来,姑姑就不能就这套房子主张继承权利了。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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