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父母盖的房子,父亲的兄弟姐妹有权继承吗?
家里父母盖的房子,父亲不幸先于爷爷奶奶离世了。现在不清楚这种情况下,父亲的兄弟姐妹是否能继承这房子。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什么条件下他们有继承权,什么条件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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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情况下,父母盖的房子,父亲的兄弟姐妹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继承权,只有在满足特定条件时,他们才有可能获得这部分财产。 首先要明确法定继承的顺序相关概念。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盖的房子作为遗产,首先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父亲的配偶(即母亲)、子女以及父亲的父母(即爷爷奶奶)。而父亲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他们是不能继承该房产的。 但是,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如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了(例如母亲去世、子女放弃继承且爷爷奶奶也去世等),那么父亲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可以继承该房产。另外,如果爷爷奶奶通过遗嘱明确指定父亲的兄弟姐妹为合法继承人,那么他们也可以根据遗嘱继承相应份额的房产。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代位继承。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孙子女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爷爷奶奶的遗产份额,但这与父亲的兄弟姐妹继承父母盖的房子并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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