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事故中车主需要额外补偿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伤人了,伤者那边目前治疗费用等我都按规定支付了。但他们家属还要求我额外给一笔补偿,说是精神损失啥的。我不太懂这方面,想知道在法律上我有没有义务要进行额外补偿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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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伤事故中,车主是否需要额外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赔偿通常包括法定赔偿和额外补偿这两个方面。法定赔偿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车主需要对伤者进行的赔偿,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这些赔偿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中有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在法定范围内的赔偿,车主一般是需要承担的。而额外补偿,它并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额外补偿往往是出于人道主义或者其他非法定因素考虑而给予伤者的补偿。比如,在某些情况下,虽然车主已经按照法定标准进行了赔偿,但为了表达歉意或者缓解伤者及其家属的情绪等,车主可能会自愿给予额外补偿。然而,这完全取决于车主的意愿,并没有法律规定车主必须进行额外补偿。如果伤者及其家属要求额外补偿,车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具体事故情形来决定是否给予。如果双方就额外补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甚至引发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总之,法定赔偿是车主应尽的义务,而额外补偿则不是法律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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