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欠款人去世后,其子女需要偿还债务吗?
我家里有位长辈在银行欠了钱,现在他去世了。我就想弄清楚,在法律上我们作为子女的有没有义务去帮他偿还银行的欠款呢?我担心会因为这个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和财务状况,所以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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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银行欠款人去世后,子女是否需要偿还债务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债务继承”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去世后,其遗留的债务并非自动由子女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子女继承了去世长辈的遗产,那么就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银行的欠款。比如说,长辈留下了价值50万的房产和其他财物,而他欠银行的债务是30万,那么子女继承遗产后,就需要用这部分遗产来偿还30万的债务。要是遗产价值只有20万,那子女最多就只用偿还这20万,对于超出遗产价值的10万债务,子女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当然如果子女自愿偿还则另当别论。 相反,如果子女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长辈的遗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子女对长辈生前所欠的银行债务就可以不用承担偿还责任。银行不能强制要求子女用自己的财产去偿还长辈的债务。所以,子女是否要偿还银行欠款,关键在于是否继承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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