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先于子女去世是否还有继承权?
我家里涉及到遗产继承的事,我父母已经先于我去世了,现在有一些遗产要分配,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父母是否还有对这些遗产的继承权,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层面,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一般情况下,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当父母先于子女去世时,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父母此时已经丧失了作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的资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人已经不在了,就不能再拥有权利了”,所以父母本身不能再享有对子女遗产的继承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也就是说,死亡是继承开始的重要时间节点,人去世后就无法再作为适格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不过,如果出现代位继承的情况就另当别论了。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比如,子女去世后,若子女有自己的子女(即孙子女),那么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原本其父母(也就是先去世的子女)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虽然父母先于子女去世本身没有继承权了,但可能会因代位继承等制度影响遗产的分配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