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的权益为负时应如何与母公司进行合并分录?


在探讨子公司权益为负时与母公司合并分录的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和会计概念。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而合并分录则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母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和事项进行抵销处理的会计分录,目的是为了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当子公司的权益为负时,母公司仍需要按照控制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首先,我们要理解子公司权益为负的原因。通常是由于子公司发生了严重亏损,导致其净资产小于零。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在编制合并分录时,仍要将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纳入合并范围。 具体的合并分录处理如下: 对于子公司的负权益部分,母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要将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抵销。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负数,差额部分确认为商誉;如果小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负数,先冲减商誉,商誉减记至零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举例来说,假设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 600万元。在编制合并分录时,首先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销,差额100万元,如果母公司之前有商誉,先冲减商誉;若商誉不足1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在合并利润表中,要将子公司的收入、费用等纳入合并范围,计算出企业集团的整体净利润。即使子公司亏损,也会影响企业集团的整体利润情况。 此外,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要将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现金流量进行抵销,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总之,当子公司权益为负时,母公司在编制合并分录时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准确反映企业集团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