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必须要进行医疗评估吗
我前不久出了交通事故,人受了点伤,现在和对方在赔偿问题上有点分歧。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一定得做医疗评估。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交通事故是不是必须要进行医疗评估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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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并非绝对必须要进行医疗评估。 医疗评估在法律语境下,通常是指司法鉴定中的医疗相关鉴定,比如对伤者受伤情况、治疗合理性、后续治疗必要性等进行专业判断。 当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且双方就事故相关问题产生纠纷时,往往就需要做司法鉴定,这里面可能就涉及医疗评估。这是因为通过专业的医疗评估,能够准确认定伤者的损伤程度、医疗费用的合理性等,从而为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提供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会对鉴定材料进行核对并记录相关信息。如果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例如,在涉及医疗费赔偿问题时,如果赔偿义务方对于治疗过程中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存疑,此时就可能需要通过医疗评估来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这时候医疗评估的结论就能作为重要证据,辅助判断治疗是否必要、合理。 但要是交通事故没有引发纠纷,双方就事故处理包括赔偿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不进行医疗评估也可以顺利解决事故相关问题。总之,交通事故不是必然要进行医疗评估,需根据实际情况,尤其是是否存在纠纷以及纠纷所涉及的内容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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