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保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在探讨民法典保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过了这个法定时间,你再去法院告别人,对方要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理由抗辩,你可能就会输掉官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那么,保管合同纠纷是适用诉讼时效的。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当寄存人或保管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在保管合同中受到了损害,比如保管人没有妥善保管导致保管物损坏,或者寄存人没有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等情况发生时,就产生了保管合同纠纷。 一旦产生纠纷,权利人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寄存人发现保管物在保管期间损坏,从发现这个情况的那一刻开始计算,如果三年内没有去法院起诉,而保管人在诉讼中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法院经审查确实已过诉讼时效,就可能不再支持寄存人的诉讼请求。 不过,诉讼时效也不是绝对不能改变的。存在一些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综上所述,民法典保管合同纠纷是适用诉讼时效的,权利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关注诉讼时效可能出现的中断、中止等情形,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