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债权让与需要通知保证人吗?

我是债权人,打算把债权转让给别人。但这笔债权有保证人,我不太清楚在民法典的规定下,我进行债权让与时需不需要通知保证人。要是不通知的话,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法律后果?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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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里,债权让与是否需要通知保证人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债权让与,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把自己拥有的债权转让给别人,让别人成为新的债权人来向债务人要钱。而保证人呢,就是在债务人还不上钱的时候,按照约定要替债务人还钱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要进行债权让与,是需要通知保证人的。要是不通知,那么这个债权转让对于保证人就没有效力。也就是说,保证人还是只对原来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新的债权人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这是为了保护保证人的权益,因为保证人是基于对原债权人的信任等因素才提供保证的。如果不通知就转让债权,可能会让保证人面临一些不可预见的风险。 另外,如果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了禁止债权转让,而债权人没有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就转让了债权,那么保证人对新的债权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所以,债权人在进行债权让与时,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好通知保证人等相关事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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