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宅基地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家里宅基地是公婆的,现在担心以后的继承问题。儿媳妇平常照顾公婆比较多,想知道自己能不能继承宅基地,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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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儿媳妇没有宅基地的继承权。这主要基于以下法律概念和规定来理解: 首先,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根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村民仅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这一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的。也就是说,宅基地本身不属于遗产范畴,不能像其他个人财产那样被继承。例如,某村的宅基地,集体拥有其所有权,村民只有使用它来建造住宅等的权利。 其次,关于法定继承顺序,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行列之中。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她继承的也不是宅基地本身,而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在继承房屋的情况下,基于“地随房走”的原则,相应地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例如,某丧偶儿媳多年来一直悉心照料公婆,在公婆去世后,她可以继承公婆宅基地上的房屋,从而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儿媳妇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在特定条件下,可通过继承房屋来继续使用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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