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会过期吗?
我和配偶提交了离婚申请,但是最近因为一些事情一直没时间去办理后续手续。我想知道这个离婚申请会不会有有效期啊,过了一段时间没去办,是不是就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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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是会过期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现在的离婚程序中有冷静期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申请有两个关键的三十日期间。第一个三十日是离婚冷静期,在这个期间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申请。第二个三十日是冷静期届满后的领证期,双方需要在这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没有在这个时间内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前提交的离婚申请也就过期了。如果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提交离婚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所以,离婚申请是存在过期情况的,大家一定要留意时间节点,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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