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凭证诈骗罪是否包括信用证?
我想弄清楚在法律规定里,金融凭证诈骗罪的范围界定。我不太确定信用证是否被包含在金融凭证诈骗罪涉及的金融凭证范围内,因为信用证在金融业务里挺常见的,所以很想知道它是否属于金融凭证诈骗罪所涵盖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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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凭证诈骗罪是一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它指的是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要判断金融凭证诈骗罪是否包括信用证,需要明确法律对金融凭证和信用证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金融凭证诈骗罪所涉及的金融凭证是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而信用证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适用于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证,简单来说,是银行根据进口商的请求,向出口商开立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它有自己独立的使用规则和风险防范机制。而金融凭证诈骗罪里的金融凭证主要侧重于银行结算环节的一些特定凭证。由此可见,金融凭证诈骗罪并不包括信用证。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涉及信用证的诈骗行为,是按照信用证诈骗罪来定罪处罚的。这是因为信用证在金融交易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和危害等方面,与金融凭证诈骗罪所涉及的金融凭证有明显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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