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房东欠房租,原房东要求解约承租人该怎么办?

我从二房东那租了房子,签了合同也按时交租。结果听说二房东欠原房东房租,原房东要解约。我这住得好好的,不想搬,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保障自己能继续住下去,要是实在不能住了,又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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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二房东欠房租,原房东要求解约的情况,承租人可以参考以下办法来应对。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719条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所以,若想继续租赁房屋,在满足条件下,你可以代二房东支付欠付的租金及违约金给原房东,以维持租赁合同及转租合同继续履行。但要注意,代付意思表示要明确,直接、明白地告知原房东你愿意代付,不能含糊、有附加条件;并且代付租金要按照二房东与原房东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没有议价空间。 如果不想继续租赁或者代付也无法实现继续租赁,那么可以要求二房东赔偿损失。赔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押金(需全额退还);装修损失费用(装饰装修的工程造价扣减合同履行期间消耗的装饰装修价值来确定);中介费用(租争议房屋产生的中介费);租金差价损失(房屋租赁市场行情变化导致重新租房成本增加,但实务中较难认定和追回);合同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索赔)等。 在解决问题的途径上,你可以先尝试与原房东和二房东协商,说明自身情况,看能否找到妥善解决方案。若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次承租人:指从承租人(二房东)处租赁房屋的人,也就是实际使用租赁房屋的一方。 合同解除权: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当出现约定或法定情形时,一方可以行使该权利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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