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承租人交了房租但承租人没交出租人房租,这种情况下承租人算是骗子吗?
我租了二房东(承租人)转租的房子,也按时交了房租,可后来发现二房东没把房租交给房东(出租人)就消失不见了。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二房东这种行为算不算诈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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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次承租人交了房租但承租人没交出租人房租的情况下,承租人是否构成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首先,从合同关系角度来看,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义务。若承租人仅仅是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暂时无法支付租金,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租金的故意,那么这种情况一般属于民事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形下,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租金,合理期限要综合所欠租金数额、承租人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等来确定。 其次,如果承租人在接受次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后便消失不见,且其行为表现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或掩盖真相的手段,让次承租人和出租人陷入错误认知并导致财产处分,例如虚构自己会向出租人交租的事实来骗取次承租人的信任并收取租金,这种情况便涉嫌触犯诈骗法条。我国刑法中规定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总之,要判断承租人是否为“骗子”(即是否构成诈骗),关键在于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以及是否实施了欺骗行为。如果是一般的违约,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如果涉嫌诈骗,则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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