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没过户但有合同,拆迁款归谁?

我之前买了套房子,和卖家签了合同,不过还没来得及过户。现在这房子要拆迁了,我就想知道这拆迁款到底是归我还是归原房主啊?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拿到拆迁款,要是拿不到,我的权益该怎么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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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子没过户但有合同的情况下,拆迁款的归属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指出,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房屋没有进行过户登记,从法律层面讲,房屋的所有权依旧属于原房主。所以正常情况下,拆迁款应该归原房主。 然而,如果买方已经完全支付完毕购房款,即便尚未完成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拆迁款应当移交至买方手中。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里对拆迁款的归属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另外,虽然房屋没过户所有权在原房主那,但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原房主有义务协助买方完成过户手续,由于没及时办理过户,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给买方带来经济损失,原房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例如,小王买了老张的房子,签了合同付了全款但没过户,此时房子拆迁,若没有其他特殊约定,拆迁款应给小王;要是小王只付了部分房款,那拆迁款一般归老张,但老张得赔偿小王相应损失。 相关法律还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提到,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相关概念: 不动产物权:就是对像土地、房屋这些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改变其性质、价值的不动产享有的权利,比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等。通俗说,就是和房子土地有关的一些法律上的权益。 房屋所有权:简单讲就是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谁有房屋所有权,谁就能决定房子怎么用、怎么处理等。 被征收人:指的是房屋被政府依法征收的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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