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否包括单独相处?

我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对方,我有探视权。但每次去看孩子,对方都在旁边,我想单独和孩子相处一会儿,对方不同意。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的探视权里包不包括能和孩子单独相处这一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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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视权
  • #单独相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探视权,也被叫做探望权,指的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这一权利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子女能够与非直接抚养方保持情感交流,减少父母离婚对子女造成的情感伤害,同时也保障非直接抚养方能够履行对子女的教育、关爱的责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虽然该条文没有明确提及探视权是否包括单独相处,但从立法目的和对探视权的理解来看,单独相处是探视权的应有之义。 单独相处对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建立和维系感情至关重要。在单独相处的过程中,父母可以更深入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他们更贴心的关怀和指导,有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同时,这也是父母行使教育权和监护权的一种体现。 不过,探视权的行使也不是毫无限制的。如果单独相处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比如父或母存在严重的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如果在探视权的行使过程中,双方就单独相处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实际情况,判决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其中可能会包括单独相处的安排。总之,在符合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的探视权应得到保障,单独相处作为探视权的重要内容,也应当在合理范围内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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