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劳动法辞退赔偿是三倍吗
我在东莞工作,最近公司要辞退我,我听说新劳动法下辞退赔偿是三倍,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在公司工作了几年,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标准,想了解自己能拿到多少赔偿,这种说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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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劳动者被辞退并不一定能得到三倍赔偿。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基数乘以年限。年限方面,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能涉及到比较高倍数的赔偿。例如,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的情况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并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所以说,“辞退赔偿三倍”这种表述过于绝对。要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具体情形是否合法,以及员工自身的工资水平、工作年限等因素。相关概念: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它是在一些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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