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有哪些?


破产清算组是在企业破产程序中依法成立,负责对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临时性组织。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破产清算组的职责。 首先,接管破产企业。这是清算组首要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这里的管理人在一定程度上就相当于破产清算组。清算组要接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简单来说,就是把企业的所有“家当”都管起来,包括有形的资产如厂房、设备,无形的如各类文件资料等。 其次,清理破产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这一步是为了清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清算组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确定哪些是属于破产财产,哪些不属于。比如,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都要进行详细登记和评估,编制出准确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为后续的清算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再者,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进行公告,让所有债权人都知晓企业破产的情况,以便他们能够及时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然后,处理与破产企业未了结的业务。企业在破产前可能有一些业务还没有完成,清算组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继续履行还是终止这些业务。如果继续履行对破产财产有利,就可以选择继续;如果继续履行会给破产财产带来损失,那就终止。 另外,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欠税的情况,清算组要负责将这些税款补缴清楚。同时,在清算过程中如果产生了新的税款,也要按照规定进行缴纳。 最后,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在破产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法律纠纷,清算组要以破产企业的名义参与这些法律程序,维护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比如,如果有其他企业或个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有争议,清算组就要代表破产企业去打官司。 总之,破产清算组的职责涵盖了破产企业从接管到最终清算结束的各个方面,其目的是为了公平、公正地处理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