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加班被公司开除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正常上班,公司突然要求加班,我因为个人原因拒绝了,结果公司直接把我开除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我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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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拒绝加班被公司开除时,首先要明确这一行为涉及到劳动者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加班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者额外提供劳动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将其开除,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公司要求加班的通知以及开除通知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开除你的事实。 然后,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或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另外,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解决纠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员工拒绝加班被公司开除,公司的行为可能违法,员工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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