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最近在研究合同相关的知识,对委托合同不太明白。想了解从合同性质角度来看,委托合同到底属于哪类合同呀?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呢,希望能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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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具有多种性质特点。 首先,委托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双务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互相负有义务。在委托合同里,委托人有支付报酬等义务,如果受托人完成了委托事务,委托人就应当按照约定给付报酬;受托人则负有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尽力去完成委托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也体现了这种双务性。 其次,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只要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就成立了,不需要实际交付什么东西。委托合同只要委托人和受托人就委托事务达成合意,也就是双方都同意委托这件事,合同就成立了,不需要实际交付委托事务才成立。 另外,委托合同通常为不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就是法律对合同的形式没有严格要求,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把合同内容写清楚签字盖章;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双方口头说清楚委托事项等;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委托合同。 同时,委托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委托人主要是想获得受托人的劳务服务,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去完成特定事务。这类合同以当事人之间的信任为基础,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和技能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并且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具体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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