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中实际投资人、名义股东及公司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实际投资人)与他人(名义股东)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投资人、名义股东及公司都面临着不同的法律风险。 对于实际投资人而言,首先存在股东身份不被认可的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但实际投资人要显名成为公司股东,还需要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若其他股东不同意,实际投资人就无法获得股东身份,其投资权益可能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名义股东可能擅自处分股权。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投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如果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实际投资人只能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可能面临股权丧失且赔偿难以实现的风险。 对于名义股东来说,可能要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如果实际投资人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名义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投资人追偿,但如果实际投资人无力偿还,名义股东将遭受损失。 此外,名义股东还可能面临税务风险。在股权代持关系中,名义股东可能需要就股权的收益缴纳相关税费,即使该收益实际归属于实际投资人。若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税务纠纷。 从公司角度来看,股权代持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不稳定。由于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分离,可能会出现股东决策不一致的情况,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决策效率。而且,股权代持可能引发潜在的法律纠纷,一旦纠纷进入司法程序,会对公司的声誉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公司在进行股权变更、融资等重大事项时,股权代持的存在可能会增加操作的复杂性和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