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时的风险以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我们需要清楚其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看看股权转让中常见的风险。一是主体资格风险。出让方和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要符合法律规定。比如,法律禁止某些主体从事商业活动或持有公司股权,如果不符合主体资格,转让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主体资格不合法,就不满足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 二是股权权利瑕疵风险。股权可能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如果出让方的股权已经被质押给了债权人,那么在质押期间,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让方不能随意转让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是债务风险。目标公司可能存在未披露的债务。比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有一些未决诉讼,如果败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这些债务在股权转让时没有被披露给受让方。受让方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接了这些债务,从而遭受损失。 接下来,我们说说防范措施。对于主体资格风险,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前,要对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可以通过查询工商登记信息、相关资质证书等方式,确保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 对于股权权利瑕疵风险,受让方要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可以要求出让方提供股权的相关证明文件,到登记机关查询股权的权利状态,确保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出让方对股权权利无瑕疵的保证条款,如果出现问题,出让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于债务风险,受让方可以要求目标公司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债务情况。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债务的承担方式,要求出让方对未披露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可以设置一定的保证金,在一定期限内,如果没有出现未披露的债务问题,再将保证金支付给出让方。 总之,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无论是出让方还是受让方,都要谨慎对待,充分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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