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劳动纠纷可采用的证据范围有哪些?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现在要走法律程序维权。但我不知道哪些东西能作为证据来用,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下在劳动纠纷里,像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这些算不算证据,还有哪些能作为有效证据呢?
展开 view-more
  • #劳动证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纠纷中,证据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证据的范围和效力对于解决纠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可采用的证据范围。 首先是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在劳动纠纷中,常见的书证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等。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资支付凭证则能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和支付情况。例如,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其次是物证。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痕迹。在劳动纠纷中,物证可能包括工作工具、劳动产品等。比如,如果劳动者主张自己完成了某项工作任务,但用人单位否认,那么与该工作相关的产品或工具就可以作为物证来证明劳动者的工作情况。 视听资料也是重要的证据形式。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与用人单位的沟通情况,如协商工资待遇、工作安排等内容。不过,视听资料的取得必须合法,不能通过侵犯他人隐私等非法手段获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电子数据同样不可忽视。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在当今数字化时代,电子数据在劳动纠纷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例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电子邮件往来、微信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因此在收集和保存时要注意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证人证言也是常见的证据。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在劳动纠纷中,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但证人证言的证明力相对较弱,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如果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会用到。鉴定意见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意见。在劳动纠纷中,可能涉及到劳动能力鉴定、笔迹鉴定等。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或物品进行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 总之,在劳动纠纷中,当事人应当尽可能收集多种类型的证据,以增强自己的主张的可信度。同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确保证据能够被法院采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