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执行行为异议应该采用口头还是书面形式?

我在一个执行案件里,对执行行为有不同意见。但我不知道是该口头提出执行行为异议,还是得书面提出。也不清楚这两种方式在法律上有啥区别,哪种更合适、更有效,所以想问问到底该用哪种形式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展开 view-more
  • #执行异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执行行为异议是指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的书面或口头异议。对于执行行为异议采用口头还是书面形式,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这里明确提到了“书面异议”,这意味着在通常情况下,法律是倾向于让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执行行为异议的。书面形式有很多好处,它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异议人的观点和理由,同时也方便法院留存和审查相关材料。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以口头方式提出执行行为异议,法院也不会直接拒绝。但法院一般会要求异议人将口头异议的内容记录下来,并由异议人签字确认,将其转化为书面材料。这是因为口头表达可能存在不够准确、完整的问题,转化为书面形式有助于更规范地处理异议。 总的来说,虽然法律规定了可以提出书面异议,但也不绝对排除口头形式,只是口头异议最终往往还是要落实到书面上。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确保异议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建议当事人尽量采用书面形式提出执行行为异议,并且在书面材料中详细说明异议的事项、理由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等内容。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