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有哪些特征?


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及安排与财产相关的事务,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遗嘱的特征: 首先,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这意味着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需征得他人的同意,完全凭借自己的意愿独立作出决定。比如,老张想把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儿子,他自己立下遗嘱表达这个意愿就行,不需要儿子或者其他任何人的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精神,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遗嘱成立的关键,只要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遗嘱就可以成立。 其次,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的行为。在遗嘱人在世时,遗嘱虽然已经订立,但并不产生实际的法律效力。只有当遗嘱人去世后,遗嘱才开始生效,相关的继承人才能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财产。例如,老李立了遗嘱将存款留给女儿,但在老李生前,女儿并不能依据遗嘱获得这笔存款,只有等老李去世后,遗嘱才开始执行。 再者,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所谓遗嘱能力,是指遗嘱人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并且能够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遗嘱能力,可以订立遗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比如,患有严重老年痴呆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老人所立的遗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这要求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形式都有相应的形式要件。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效。 最后,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及相关事务的行为。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财产份额,也可以对财产的使用、管理等事项作出安排。比如,老王在遗嘱中写明自己的一部分财产用于成立一个奖学金,资助贫困学生,这就是对财产的一种处分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