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在我国,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契税,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对于安置房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其税率一般为3% - 5%,不过在实际执行中,因各地政策不同会有一些优惠情况。如果是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如果是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其次是房屋维修基金,它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 - 8%。 再者是登记费,这是房屋登记机构为办理房屋登记而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还有交易手续费,一般由政府物价部门核定具体标准。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减半计收;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此外,如果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委托了中介机构,还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中介费。不同地区的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收费情况可能会存在差异,在办理之前,建议您先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以了解准确的收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