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安置房办房产证时涉及的费用,通常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契税。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对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其次是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还有房屋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时,向申请人收取的费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此外,可能还会有一些诸如测绘费等小额费用。测绘费是房地产测绘机构收取的用于对房屋进行测绘的费用,其收费标准通常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市场行情来确定。不同地区对于安置房办房产证所需缴纳费用的具体规定可能会存在差异,所以在办理房产证之前,最好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准确的费用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