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办证吗?办证需要交多少费用?


安置房是否可以办证以及办证需要缴纳多少费用,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一般来说,安置房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通常情况下,需要该安置房已经取得合法的用地、规划等建设审批手续,并且相关的税费等已缴纳完毕。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只要是合法建造、已竣工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房屋,都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安置房如果符合上述要求,就能够进行产权登记办证。 关于办证所需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是房屋维修基金。各地的征收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是按照购房款的一定比例来收取,通常在2%-3%左右。这笔费用是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三是登记费。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一般是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费每件550元。 四是证照印花税。每本房产证需要缴纳5元的印花税。 除了上述主要费用外,可能还会涉及到测绘费等其他费用,具体的收费标准和金额要以当地的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准。在办理安置房房产证时,建议您提前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了解详细的办证流程和费用情况,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