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不让养子女见养父,算子女不赡养吗?
我是养子女,养母因为和养父关系不好,一直不让我见养父。现在有人说我不赡养养父,可我是没办法见到他。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算我不赡养养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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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赡养的概念。赡养指的是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进行供养、生活上给予照料以及精神上予以慰藉的法定义务。这就好比父母在我们小时候照顾我们长大,等他们老了,我们也有责任照顾他们。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赡养义务并不会因为客观因素导致子女不能与父母见面而免除。但在判断是否构成不赡养时,需要综合多方面情况。 在你这种情况下,是养母不让你见养父,并非你主观上不愿意去履行赡养义务。不能见到养父,不能简单等同于你没有赡养他。如果在养母的阻拦下,你仍然通过其他方式,比如定期给养父提供生活费用、托人照顾养父生活等经济上的供养,那么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你在努力履行赡养义务。 然而,如果因为养母的阻拦,你完全没有采取任何方式对养父进行经济供养、生活照料或者精神慰藉,那么可能会在法律认定上产生不利影响。但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寻求居委会、村委会或者相关调解组织的帮助,来协调解决你与养父见面以及赡养的问题。若调解不成,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主张自己对养父的赡养权利和义务,由法院来判决如何保障你履行赡养义务。总之,不能仅仅因为养母的阻拦导致不能见面,就直接认定你不赡养养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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