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应届毕业生遇到用人单位不给解约函该怎么办?

我是应届毕业生,之前和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协议,但现在想换工作,跟原单位提出解约,可他们就是不给我解约函,导致我没办法和新单位签约。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有什么办法能让原单位给我解约函?
展开 view-more
  • #三方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对于应届毕业生而言,当面临用人单位不给解约函的情况时,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采取合理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三方协议的性质。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一种就业协议,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三方都有约束作用。虽然它和正式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但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三方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所以在法律上是具有合同效力的。 当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提出解约时,如果符合协议中约定的解约条件,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配合办理解约手续并出具解约函。比如,协议中可能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毕业生有权单方面解约,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约等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出具解约函,毕业生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毕业生可以向用人单位说明自己解约的原因和困难,争取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例如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这些都可能在后续的处理中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协商不成,毕业生可以向学校寻求帮助。学校在三方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通常会起到一定的协调作用。学校可以凭借自身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关系,出面与用人单位沟通,促使其按照规定办理解约手续。 若以上方法都行不通,毕业生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毕业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即出具解约函。在诉讼过程中,毕业生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三方协议、与用人单位沟通解约的记录等。 总之,应届毕业生在遇到用人单位不给解约函的情况时,不要慌张,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