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扣除和平均扣除是什么意思?
我在处理一些税务相关的事务时,看到有全额扣除和平均扣除这两个说法,不太明白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也不清楚在实际情况中,这两种扣除方式是怎么操作的,适用于哪些场景。希望能有人详细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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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扣除和平均扣除是在税务、费用分摊等领域经常会遇到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全额扣除,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或者费用分摊时,允许将符合规定的某项支出全部从收入中扣除。比如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大病医疗支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这里如果某人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是30000元,就可以全额扣除30000元,这就是全额扣除。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多种可以全额扣除的情形。 平均扣除则是将一项费用或支出按照一定的标准或人数进行平均分摊扣除。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为例,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假设兄弟姐妹有三人,那么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就会平均分摊,每人扣除约667元(在不违反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规定下)。这就是平均扣除,其依据同样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在实际操作中,选择全额扣除还是平均扣除,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不同的扣除方式会对个人或企业的应纳税额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准确理解和运用这两种扣除方式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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