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会计分录是怎样的?

我是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处理一般纳税人进项税会计分录时有些困惑。不知道该按照怎样的规范和步骤来做分录,也不清楚不同情况下分录有什么区别,想了解下一般纳税人进项税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
展开 view-more
  • #进项税分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会计分录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中,记录因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方式。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不同情形下的会计分录做法。 当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时,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此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当月已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这里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表示企业可以用来抵扣销项税的金额,而其他科目则根据购进的具体内容来确定。例如,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则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 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贷:银行存款 11300。 如果企业购进货物等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未付款的,应在月末按货物清单或相关合同协议上的价格暂估入账,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下月初,用红字冲销原暂估入账金额,待取得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认证后,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等科目。依据是《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对增值税相关的会计核算进行了明确规范,企业应按照此规定进行进项税等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此外,如果发生购货退回或折让等情况,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冲减已确认的进项税额。比如,企业之前购进的一批商品因质量问题发生部分退回,取得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做如下分录:借: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应付金额),贷:原材料等科目(按退回商品的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应冲减的进项税额)。这样做是为了保证企业进项税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