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方式有哪些以及它们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政府采购方式指的是政府在开展采购活动时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和形式。我国政府采购有多种方式,不同方式适用于不同情形。 公开招标是最常见的采购方式,它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当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具有广泛的市场供应,且采购人对采购的技术、规格等没有特殊要求时,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比如政府要采购一批办公电脑,市场上有众多供应商提供类似产品,就适合采用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这种方式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情况。比如某专业领域的特殊设备采购,市场上只有少数几家供应商能够提供,就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它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情形。例如,一些应急的救灾物资采购,时间紧迫且难以确定详细规格,就可以用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比如某些特定的专利技术产品,市场上只有一家供应商能够提供,就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询价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它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像采购一些常用的办公用品,如打印纸等,就可以采用询价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