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批发市场土地税有哪些减免政策?


在探讨粮食批发市场土地税减免政策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土地税的基本概念。土地税,准确来说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它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对于粮食批发市场而言,国家为了支持和促进粮食流通行业的发展,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里所说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以及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粮食批发市场如果符合上述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定义和条件,就可以享受这一土地税减免政策。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地方性的土地税减免政策。比如,有些地方为了鼓励粮食产业发展,对于在特定区域内的粮食批发市场,可能会给予一定期限的全免土地税优惠,或者根据市场的规模、对当地经济的贡献等因素,制定不同程度的减免措施。 粮食批发市场要享受土地税减免政策,需要按照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土地使用证明、仓储设施的规模和用途说明等。税务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才能享受相应的减免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