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有哪些异同点?

我在处理一些债务担保的事情时,遇到了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这两个概念。我不太清楚它们具体的区别和相同之处是什么,想了解一下这两者在法律规定上到底有啥不同和一样的地方,对我的事情有啥影响。
展开 view-more
  • #保证期间
  • #诉讼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异同点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 保证期间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段特定时间。通俗来讲,就是在这个时间段内,债权人有权让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它是保证合同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时间限制。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按照规定行使权利,保证人就有可能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则是指当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侵害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有效时间。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可能会丧失通过法律强制保证人履行义务的胜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接下来我们看看它们的相同点。 其一,两者的目的都与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相关,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对保证人的权利能够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得到实现。其二,在一定程度上都对债权人行使权利起到时间限制的作用。如果债权人没有在相应的时间内行使权利,都会对其权利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然后我们再说说它们的不同点。 首先,性质不同。保证期间是除斥期间,它是一个不变期间,不会因为任何事由而发生中止、中断或延长。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会发生中止、中断。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其次,起算点不同。保证期间的起算点通常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起算点。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从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最后,法律后果不同。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权利,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会消灭,债权人就不能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而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债权人只是丧失了胜诉权,保证人的债务并没有消灭,只是保证人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综上所述,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虽然有一定联系,但在性质、起算点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在实际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和保证人都需要准确把握这两个期间的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