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我给别人的债务做了保证,现在债权人找我还钱,可这个债务已经有段时间了。我不太清楚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过了时效我是不是就不用承担保证责任了?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是指在保证关系中,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间。如果债权人在这个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保证人就可能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也就是说,一般保证中,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连带责任保证中,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如果超过了这个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起诉到法院,保证人就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会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法定情形。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形,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不过,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为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止或中断。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