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公章侵占货款该怎么处理?


当遇到借用公章侵占货款的情况时,我们需要从多方面来考虑处理方式。首先,我们要明确这里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借用公章和侵占货款。借用公章是指一方将自己持有的公章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而侵占货款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从民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借用公章者侵占货款的行为明显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益,公司有权要求其返还被侵占的货款,并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公司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公章借用协议、货款的流向记录、业务合同等,以证明对方的侵占行为和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从刑事角度来说,如果侵占的货款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借用公章者的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者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借用公章者不属于公司内部人员,其行为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追究借用公章者的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出借公章的一方,如果存在过错,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明知对方借用公章可能用于非法目的仍然出借,或者对公章的借用没有进行合理的管理和监督等。所以,在遇到借用公章侵占货款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