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房贷没有还完该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但房子的房贷还没还完。我们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房贷和房子的问题,是一方继续还房贷然后得到房子,还是有其他的解决办法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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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房贷没有还完的情况下,处理方式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而房子如果是在夫妻婚后购买,并且共同参与了房贷的偿还,那么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等原因所产生的债务,没还完的房贷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的处理方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一方获得房子的所有权,然后继续偿还剩余的房贷,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一般会根据房子的市场价值、已偿还的房贷金额、未偿还的房贷金额等因素来确定。比如,房子购买时价值100万,首付30万,夫妻共同偿还了20万的房贷,还剩50万房贷未还,此时房子市场价值涨到了120万,那么获得房子的一方可能需要给予另一方一定比例的补偿。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以将房子进行拍卖,拍卖所得的款项先用于偿还剩余的房贷,剩余的部分再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要是双方无法就房贷和房子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子的贡献等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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