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机打不出,手写后盖公章是否可以?
我在开发票的时候,发票机突然出问题打不出内容了,着急之下就手写填了发票信息,然后盖了公章。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手写盖章的发票是否有效。
展开


在我国,发票机打不出而选择手写后加盖公章这种做法通常是不可以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 首先,要明白发票的概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经济活动的重要记录,对于税务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这里强调了“一次性如实开具”,通常是指通过税控系统进行机打开具,以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手写发票无法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防伪性,也不利于税务机关的监管。 同时,发票加盖的印章应为发票专用章,而不是公章。使用公章不符合发票盖章的规定要求。如果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仅该发票可能不被受票方接受,在税务检查时,也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对于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发票机,通过正确的机打方式开具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