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的租赁合同合法吗?
我在合肥租了套房子,和房东签了租赁合同。但我有点担心这个合同是否合法,毕竟关系到自己的权益。我想知道在合肥签的租赁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合法,有没有什么特殊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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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合肥的租赁合同是否合法,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是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简单来说,合法的租赁合同就是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从合同主体方面来看,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至二十条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如果签订合同的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这份合同通常是无效的。 从合同内容方面来讲,租赁合同的条款要明确、具体,不能存在模糊不清或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例如,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都应当明确约定。而且,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另外,还要看合同的签订是否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合肥,只要租赁合同在主体、内容和意思表示等方面都符合上述法律要求,一般就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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