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高压线征房协商不一致是否会被强制撤除?

我家房子遇到高压线征房,但和相关部门在补偿等方面协商不一致。我很担心他们会直接强制撤除我的房子,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到底有没有权利强制撤除,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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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压线征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高压线征房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通常不会直接强制撤除房屋。这里涉及到行政征收以及强制执行等法律概念。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征集一定数额金钱和实物的行政行为,高压线征房就属于行政征收范畴。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该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意味着,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解决问题。只有当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既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搬迁的情况下,政府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协商不一致就直接强制撤除房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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