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公证后会涉及哪些税收问题?

我最近打算把房子拿去做公证,但是不太清楚公证之后会涉及到哪些税收问题。我想了解一下,这些税收是怎么计算的,由谁来承担,会不会有什么优惠政策之类的。希望懂行的朋友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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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子公证后涉及的税收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公证。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它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纳税义务,但房产交易、赠与、继承等可能伴随公证的行为会涉及税收。 在房产交易中,如果房子公证是基于买卖行为,那么可能涉及的税收有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地区的非普通住房除外)。个人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如果符合满五唯一(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条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契税则由承受房屋权属的一方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3% - 5%,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若是房产赠与公证,赠与人一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受赠人可能需要缴纳契税。依据《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符合特定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 在房产继承公证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不过,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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